柳州市财政局多举措扎实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柳州市财政局紧紧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打造“六强”型财政的工作思路,致力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做强做优国有资本,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健全制度,强化国有资产管理
出台《关于印发柳州市本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印发《关于报备部门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各部门报备本部门本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及时转发《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推动实现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二、摸清家底,确保做到账实相符
一是每年定期开展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房产、车辆等重大资产。先后组织开展柳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自查、车辆配置自查及资产系统数据治理等工作,要求对单位各类资产进行盘点清查,确保账实相符。二是在日常管理中,依托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系统,督促、指导单位认真做好资产的核实、登记,及时入账,结合绩效考评督促单位完善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管。三是编报国有资产报告,打造“阳光财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报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文件精神,精心准备、狠抓落实,顺利完成公共基础设施、政府资产报表的录入、汇总及对政府资产数据上报和分析的工作。
三、强化监管,探索研究管理模式
柳州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密切配合,共同开展资产处置、出租出借等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强对行政事业性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先后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自查、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和私车公养等问题抽查检查,印发《两级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财政工作方案》,通过组织单位自查自纠、结合抽查检查及下单位座谈等方式指导单位规范管理,督促单位在自查、抽查的结果上落实整改,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出租出借等行为,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四、聚焦改革,全面梳理政企关系
根据《推进柳州市本级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事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市本级事业单位与所办企业关系,盘活经营性资产和存量资产,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监管效率,充分激发国有企业内生动力。目前已完成柳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柳州市建筑设计科学研究院、柳州市市政科学研究院、柳州园林规划建筑设计院等转企改制企业的资产划转工作。
五、梳理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建议
柳州市财政局以问题为导向,脚踏实地弥补国有资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针对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及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提出的意见,如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和机制建设、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产权管理、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等问题,柳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分别认真研究并出台相关文件,指导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资产管理。开展“回头看”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向社会各界提交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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