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依法治区办督查金凤区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
7月29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办成员、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等一行6人对金凤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实地督察。督察组随机抽取金凤区综合执法局、金凤区住房与城乡建设交通局、良田镇人民政府,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与领导干部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督察。金凤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王占东、金凤区依法治区办副主任、司法局局长闫江陪同督查。
督察组一行在金凤区综合执法局详细听取了金凤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基层执法力量下沉,城市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等工作情况,与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及部分执法人员进行了谈话,详细查阅了部门执法案卷。在金凤区住建局,督察组通过查阅资料、与部门负责人及政府法律顾问谈话,详细了解了金凤区政府及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贯彻落实情况,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关情况。下午,督察组一行驱车前往金凤区良田镇,对良田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
督察组指出,本次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既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集中检视,也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督察组一行肯定了我区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创新城市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也对个别部门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特别是个别部门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方面、在行政检查环节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方面指出了需要改进的方面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下一步,金凤区将围绕督察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改进工作,扎实做好整改。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督促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持续加强金凤区法治政府建设。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