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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以“五强”为举措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来源: 时间: 2021-08-23 20:16:30

强保障,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林业、水利的县领导任副组长,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及12个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洪雅县天然水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生态段长和巡护渔队伍,将全县主要江、河、湖、库分成291个小网格,划小组作战单元。组建了统筹协调、执法整治、市场监管、船舶整治四个专班,设立了违法捕捞、涉渔“三无”船只、水生生物保护等举报电话。实行了非法捕捞举报制,引导和发挥群众护渔积极作用,实行乡镇“吹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全县“十年禁渔”网格化体系初步形成。

强宣传,营造法治氛围。以电视台、广播、微信、宣传资料等为媒介,对《渔业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宣传。近年来印发《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洪雅县天然水域禁捕》等各类宣传册90000余份,张贴《洪雅县春季禁渔通告》《洪雅县水生生物保护区和保护区外其他天然水域禁捕通告》《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天然水域垂钓行为管理的通告》2000余张,悬挂横幅140余幅,开展《渔业法》法律法规培训会18次。做到了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报刊上有文字,河堤上有标语。促进了渔业产业的发展和资源保护,强化了广大群众遵守《渔业法》的意识,营造了安全生产和保护渔业资源的良好氛围。

强投入,夯实发展基础。近几年来,争取上级资金超600万元,引导金融投入2000万元,带动社会资本投入3000万元,推动我县渔业高质量发展。争取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以“补贴+自筹”的形式,带动社会资本对余坪镇、将军镇、槽渔滩镇3处规模化水产养殖基地进行了升级改造,引导全县48个养殖场开展基础设施升级改造,促进了养殖户渔业经济收入增加。争取增殖放流项目资金157.5万元,鼓励民间资金投入120余万元,增殖放流雅鱼鱼苗100余万尾、大鲵鱼苗5000尾、胭脂鱼10.4万尾及鲤鱼、黄颡鱼、泥鳅等鱼苗1000余万尾,促进了天然水域渔业资源恢复和发展。争取“十年禁渔”执法能力建设提升项目资金115.3万元,用于渔政协助护渔队伍建立、渔业资源保护宣传、在线监控升级改造和新建、执法装备购买等禁渔执法体系建设,夯实了“十年禁渔”工作基础。

强支撑,做优人才队伍。贯彻《渔业法》,队伍保障是关键,县编委设置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渔业发展股、综合执法三中队,主要负责全县的渔业发展和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现有相关工作人员18名。按照“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池,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要求,深入各镇开展技术下乡活动,近年来共举办水产品健康养殖技术培训班6期,县域内5亩以上投饲水产养殖户16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组织养殖场负责人或技术人员80人次到省、市两级参加水产养殖新型农民技术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养殖户技术和管理水平。

强监管,落实依法行政。采取“白+黑”、“5+2”等方式对全县主要水域进行重点监管,2018年以来查获涉渔案件47起,其中行政处罚案件37起,移交司法机关10起,刑事起诉17人,行政拘留2人。没收电捕鱼工具28套、拆解“三无”船只11艘、收缴条网1500余幅,放生野生河鱼600余公斤。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紧密衔接,将公益诉讼作为渔业资源保护的途径和手段,渔政执法案卷连续三年被省农业农村厅评为优秀移送案卷,洪雅“4.24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被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司法厅评为2020年全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十大法治典型案例之一。完成了周公河珍稀鱼类保护区内17座电站整改,12座采砂场和5处拦河坝拆除,畅通了鱼类洄游通道,促进了珍稀鱼类种群和数量的恢复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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