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2023年供地计划 商品住宅用地与去年持平|当前讯息
本报记者 吴静 卢志坤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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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规自委”)官网披露,《北京市2023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下简称“《供地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由市规自委联合市发改委共同印发实施。
根据《供地计划》,2023年北京市计划安排建设用地供应总量3190~3630公顷,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住宅用地计划供应1060公顷,产业用地计划供应480~520公顷。
北京市规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北京将持续推进“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城市空间结构建设,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促进土地高效利用,提高城市运行效能。
坚持租购并举
北京市在《供地计划》中提出,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将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合理住房需求,保持住宅稳步供应,提高租赁住宅用地空间质量。
根据《供地计划》,2023年北京计划供应住宅用地1060公顷,包含产权住宅用地800公顷以及租赁住宅用地260公顷。商品住宅用地计划供应量为600公顷,与去年持平。在空间布局上,商品住宅用地的供应将综合考虑各圈层差异化区域发展特点,合理布局供应地块,坚持职住平衡,优先选择位于“三城一区”范围内、产业园区与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的用地。
而在供应节奏上,北京将分批次公布一定时间段内拟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清单,以便让市场主体全面掌握土地供应状况,为投资决策预留充足时间,结合市场实际采取“多频少量”的方式适时发布出让公告,保持供地节奏均衡、有序。
此外,北京市规自委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强房地联动,提供“管家式”供后服务,激发市场活力,通过高质量的供给创造有效市场需求,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据了解,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已于2022年底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各地亦根据要求优化自身供地政策,在公开拟供地清单的前提下各城市因城施策调整供地频次。
2月17日,北京规自委网站发布了2023年第一轮拟供应商品住宅用地清单,共计23宗,涉及9个区,土地面积约103公顷。从空间分布看,中心城区11宗53公顷,占比48%;平原多点地区(含副中心)12宗50公顷,占比52%。从交通及配套情况看,近七成位于轨道站点周边,六成位于三城一区或产业园区周边。拟出让时间段为2月16日至5月16日。
同一日,北京土地市场发布2宗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公告,为本年度首次发布的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公告。两地块均位于昌平区,土地总面积约6.4公顷,建筑规模约14.5万平方米。
在租赁用地的供给上,北京市考虑了“十四五”时期前两年租赁住宅用地已供情况,统筹安排剩余三年供应规模,2023年安排租赁住宅用地供应指标为260公顷。同时,北京2023年将继续着力提高租赁住宅用地供给质量,按照65%左右的比例引导租赁住房用地优先向现状和近期建设的轨道站点周边以及重点功能区周边布局。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鼓励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宅,并已于去年10月份发布《关于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的指导意见(试行)》,创新提出了8项支持政策,明确在重点功能区及现状轨道站点周边,鼓励利用现状建筑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
据北京市规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北京将持续推进“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城市空间结构建设。其中多点地区是指5个位于平原地区的新城,包括顺义、大兴、亦庄、昌平和房山新城。
在总体规划指引下,北京计划2023年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指标在中心城区(含核心区)的供应比例保持在20%左右,重点向城市副中心及多点地区倾斜,供应比例稳定在60%左右。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91号)要求,北京2023年将继续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统筹控增量、优存量、促减量。《供地计划》中提出,2023年要鼓励引导供应存量建设用地比例不低于65%。全市安排净减量任务800公顷以上,计划拆除腾退用地1500公顷。预计全年处置批而未供用地2200公顷左右。
在产业用地供应上,北京2023年安排产业用地480~520公顷,其中研发用地90公顷、工业用地240公顷、物流用地60公顷、商服用地90公顷、乡村产业40公顷。《供地计划》中强调要保障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土地资源要素向服务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三城一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临空经济区等重点功能区精准配置产业用地。
此外,北京市2023年还将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推动工业研发用地向产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功能区集聚,支持壮大高精尖产业集聚势能,加快供应智能制造、产业互联网、医药健康三大支柱产业用地。
据了解,北京2023年的供地计划中首次将乡村产业用地指标纳入计划统筹管理,支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落实村地区管,统筹国有、集体建设用地减量,层层传导集约节约利用要求,推动集体产业用地高效集约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