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大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与指导,促进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日前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发布巴中市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该《通知》规定,2014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14%,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预警线)为20%,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为5%;持续经营亏损的企业,其职工工资可以是零增长,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参照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企业,可以在基准线以上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企业在当年经济效益有所下降时,可以参考下线安排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因生产经营持续亏损,增加职工工资确有困难的企业,应通过征求职工意见或交由职代会讨论等民主程序,向职工说明情况。
新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实施后,各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将按照分级管理、分类调控的原则,指导各类在巴企业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完善薪酬管理制度等方式,促进企业完善内部分配制度,合理确定工资水平,进一步建立工资分配的协商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