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开不良贷款清收新局面,着力解决部分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拖欠贷款问题,加快平昌农信改革发展,有效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今年6月以来,平昌信用联社针对清收公职人员贷款清理核实难、债务落实难、催收督办难、措施到位难的特点,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支持下,动用各方力量,重拳出击,合力清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8月20日,共收回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本金198.1万元,利息49.7万元。
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密切配合
政府重视,全力支持。为扎实抓好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平昌信用联社按照省联社《关于开展公职人员违约贷款清收处置专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主动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把清收农村信用社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以县、乡(镇)政府为核心的一条龙的垂直领导,形成了在“清收”工作上有部署、有检查、有监督、有考核的一套完整的运行机制。
全县动员,形成合力。6月11日,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由348人参加的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动员大会,其中:县级各部门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县联社班子成员及信用社主任、部分企业负责人共90人在主会场参会;各乡镇长、纪委书记、财政所长和乡级单位负责人共258人在43个分会场参会,会议对全县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
亲力亲为,严格要求。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农村信用社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县长多次亲自主持召开清收农村信用社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县金融办、县纪委及各部(局)汇报,并针对阶段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县委组织部负责人在清收不良贷款动员电视电话会上亲自动员、安排和布置。分管金融的副县长对各部门和农村信用社提了“三点要求”:高点定位,合力推进;多点发力,铁腕执法;到点交账,清单管理。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纪委做后盾,组织做保障,形成合力,全力推进。
组建清收专班明确清收责任
成立领导小组,组建清收专班。为保证清收工作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金融办(以下简称清贷办),具体负责清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工作。同时,县纪委成立了清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县农村信用社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
明确清收责任,细化工作目标。截至6月末,全县农村信用社共清理公职人员不良贷款621笔,金额1486万元。其中责任人已确认312笔,金额728万元。为确保清收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清贷办将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分阶段目标落实到乡镇、部门,直至每个责任人,要求各单位和部门在清收过程中,领导必须亲征,作风必须扎实,效果必须明显,打一场清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攻坚战。
制定考核办法,严肃工作纪律。7月7日,县政府印发了《平昌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工作考核办法》(简称《办法》),将清收情况与单位年度综合目标任务考核挂钩,对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分阶段按进度实行加分、减分制管理,把清收任务纳入各乡镇、部门年度综合目标任务考核,并与干部业绩挂钩。《办法》规定:在本次清收期间能够按期还款的,优惠利率;超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的,计收加罚息,并按照有关规定不调动、不重用、不提拔,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提高失信成本。
多措并举出重拳各个击破抓典型
下发催收通知书。6月25日,清收办公室向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的单位和个人发送《清收违约贷款通知书》503份,要求有违约贷款公职人员的单位通知并督促违约人员立即与贷款银行进行债务核对,并在规定的7月10日前主动还清贷款本息,否则单位负责人将自觉接受组织处理。至6月30日,共收回单位回执74份,个人回执221份。清贷办对未签回执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电话联系,询问拒签原因,并由经办社提供借款资料进行佐证,督促借款人签字确认,并制定还款计划。
督办清收。7月30日,县纪委下发了《清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督办通知》,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单位“一把手”要亲自安排、亲自督办,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督促本单位相关人员务必在2014年8月15日前偿清本息,并将督办落实情况于8月15日前书面报县纪委。在督办期内,清贷办人员向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单位及每个欠款人多次进行电话催收。县纪委相关负责人向被督办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电话督办,每周巡查督办进度。7月16日,县委、县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督查通报》第36期对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主动还款阶段的工作完成较好的国土等7个单位和较差的城管局进行通报。
合力清收。在清收过程中,各部门、乡镇与县纪委清贷办及时沟通,反馈信息;信用社及时向清贷办提供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档案资料和清收期间的本息还款凭证;清贷办及时向县纪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形成了强大的清收合力。
典型带动。在清收工作中,清贷办采取破难攻坚,实行典型带动,对拒签通知书的赖债“钉子”人员,采取因人施策,逐个击破的方式进行清收。财政人员谭XX于2003年、2005年以自己之名分别在联社借款1.5万元、5万元用于丈夫王X使用,逾期多年不还。清收通知书下发后,谭XX以不是本人办理、早与王X离婚为由拒签,清贷办及时要求贷款行提供借款资料,并根据贷款档案资料提出处理意见:本人未经办的借款1.5万元由贷款机构经办人偿还本息;本人签字的借款5万元必须在督办期限内偿还。至7月23日,谭XX还清了全部贷款本息。典型的带动,有效教育了部分伺机拖欠贷款的公职人员,形成了强大的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