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可享受扶持政策
所谓“家庭农场”,就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林、畜、牧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经认定的家庭农场,可优先享受国家、省、市有关家庭农场的各项扶持政策。“农民们可根据自己的条件选择种类进行认定,经认定的家庭农场,农业部门会帮助这些农场提档升级,并在生产经营上给予指导。”巴州区农村经济合作站副站长吴全仁称,经营者可根据自身需要,自愿决定是否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市场主体资格登记。
家庭农场与农家乐有区别
谈到家庭农场,不少市民会以为和农家乐差不多,其实不然,吴全仁解释,农家乐主要是靠住宿和餐饮盈利,而家庭农场主要还是要靠土地本身盈利,两者有明显区别。
吴全仁称,家庭农场可以将分散在农户手里的土地集中起来,并能提高农业生产中的技术含量以及机械化程度,这样一来,也提高了产量,实现商品化。
如何才能申请家庭农场?(巴州区内)
以农业为主的家庭农场,净收入需占家庭总收入的80%以上;粮油、水果、蔬菜、中药材、茶叶租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的,土地经营面积50亩以上;食用菌年种植规模达5万袋以上。
以林业为主的家庭农场,年收入超过10万元,占家庭林场收益的70%以上;果树租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的,经营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等。
以畜牧业为主家庭农场,从业人员不低于两人,家庭牧场年收入10万元以上;常年存栏母猪10头,鸡蛋1000只以上,肉鸡3000只以上,巴山土鸡年出栏5000只以上。
以渔业为主的净收入占家庭渔场总收益的80%以上;集中连片50亩以上,特种养殖20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