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力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建设。将县域经济、“三农”和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加大金融扶贫和普惠金融的推广力度。
二、推行“阳光信贷工程”,实行限时服务。对农户小额贷款从受理到发放不超过4个工作日;对个人贷款从受理到发放不超过12个工作日;对公司类贷款从受理到发放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存单(折)质押贷款从受理到发放不超过1个工作日。
三、严格执行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各营业网点面向社会公开各项金融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严格按规定收费,杜绝违规收费行为,维护广大客户的合法利益。
四、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要求员工坚守职业操守,不以权谋私,不以贷谋私,严禁员工向客户“吃、拿、卡、要、报”,严肃查处违规人员。
以上公开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客户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27-5018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