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巴中市市级部门民间理财类公司风险防范动员会在市政中心会议室召开。会上,市政府金融办负责人通报了前期巴中城区民间投资理财类公司处置情况,对市级机关、相关单位提出纪律要求,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指出,各单位要加积极协调协助中介机构加快对公司账务的清理审核工作,本月底要弄清楚基本情况(包含公司融资金额、融资人数、已兑付金额、下差金额,项目方借款金额、已支付资金、下差资金等情况),出具初步审计报告。督查清退资金实行“一个公司一套班子”,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等手段,督促、协调公司催收项目借款。加强与周边和辖内各县区的对接,随时掌握情况,灵通信息,化解矛盾,做到专项工作不结束,力度不减、班子不散。定期召开处非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处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聘请法律顾问,为处置工作补充专业人员。风险处置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源头治理。工商部门要坚决制止公司继续开展新的资金中介业务,依法对公司采取停业整顿、吊销、注销营业执照等措施。
会议要求,各单位一定要按照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切实做好传达贯彻工作。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形势,高度重视此次会议的重要意义。一方面,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人民银行、银监分局、保险协会、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将此次会议精神传达到系统、到基层、到个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处非相关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机关干部职工及其家属的风险防范和风险自担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切实做好本系统的传达贯彻工作。另一方面,全体干部职工要讲党性、讲原则,对周围发生的处非事件要耐心疏导、细致解释,特别是自身参与的,一定要依法依规参与处置,积极配合处非专项工作组做好处置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本系统的风险防范工作;要积极稳妥做好风险处置化解,市处非专项工作组要拿出时间任务清单,加快对已发现的投资理财类公司进行债权债务审计,要会同律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统筹依法研究处置方案,确保处置工作依法进行。
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和市公安局、人社局、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