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巴中市工商局了解到,6月中旬,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意味着巴中市“个转企”工作全面启动。
市工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市个体工商户总数达8.86万户。但是,个体工商户发展到一定规模后,由于受法人地位缺失、治理模式单一、投资规模有限等先天因素制约,相对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商业信用、经营领域、品牌效应等方面缺乏比较优势。
市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负责人介绍:“个转企,不是简单的更名,而是通过优化内部流程,解决企业发展延续性的问题,进而把原来沉淀在个体户位置上的市场主体推进到一个新的层次,成为转型升级的新动力源。”《意见》提出,将以2014年底全市个体工商户总数8.86万户为基数,三年内力争实现全市1.5%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目标,到2017年底,巴中市“个转企”数量力争实现1330户以上。
谁能转?
5类个体户可升级当企业老板
市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负责人介绍,符合“个转企”条件的个体户大致分为五类: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工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其他未列明行业的,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二是产值较大的制造业和规模较大的服务业个体工商户;三是经税务部门核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四是县(区)政府确定的需要重点扶持引导发展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五是法律法规要求特定行业经营应具备企业组织形式,目前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
如何转?
3个工作日内颁发营业执照 可保留原字号
据了解,“个转企”办理流程并不复杂。在名称登记上,允许“个转企”企业继续使用原字号,转型后的企业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转型升级企业的注册登记由原登记机关负责办理,设立登记在3个工作日内颁发营业执照。在审批程序上,“个转企”后投资主体、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不变的,若原许可批准文件仍在有效期内,可先行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有优惠!
小微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个转企”后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和省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即,原来法定税率为25%,为照顾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国家规定对其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16年12月31日前,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减半计算),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个转企”后,经认定属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产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按规定加计扣除。另外,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契税等税收方面也有相关优惠。
同时,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发展前景和信用较好但暂时有困难的小型微利企业将给予利率优惠,缓解“个转企”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担保机构要加大融资担保力度,降低“个转企”企业的担保收费标准。
在社保方面,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后,对其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不超过3年的补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