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国留学人员创业补贴又涨了。日前,从最新修订的《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获悉,深圳将提高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一等资助标準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二等资助标準从25万元提高到50万元,三等资助的标準从15万元提高到30万元,还增加了特别优秀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助条款。
资助标準全面翻番
早在2001年,为吸引和扶持留学人员来深创业,深圳就出台了《办法》,对出国留学人员实施创业前期费用补贴。2012年,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财政委对《办法》进行修订,明确了补贴资金的资助範围、等级及标準。
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30万—100万元的创业资助,特别优秀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助。」
为儘快落实该项政策,市人社局围绕强化人才吸引、优化人才环境、促进企业发展三方面,又对《办法》进行了一次修订。相比之下,此次修订后的《办法》呈现出多个变化。
其中最明显的是资助金额进一提高。此次将一等资助的标準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二等资助的标準从25万元提高到50万元,三等资助的标準从15万元提高到30万元,还增加了特别优秀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助的条款。不仅如此,此前政策要求用于一等资助的补贴资金不低于创业资助资金总额的50%,新政策将该比例下调为30%。据估算,按照新政策,获补贴单位数可增加20%,进一步扩大资助覆盖面,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无需提供户籍证明
《办法》取消了多项要求,资助申请门槛进一步降低。为鼓励创新创业,《办法》取消了提供本市户籍证明、《深圳市居住证》的材料要求;取消了申请人出资比例的要求,明确了申请人出资额不少于受资助额度的原则,强调申请人必须为公司股东,以鼓励创新创业。
此外,优化审批流程。《办法》取消了由各留学人员创业园审核材料的流程,调整为全部申报项目均由留学人员企业向注册地所属辖区人力资源部门直接提出申请,由区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审,出具审核意见后市外专局;取消了提供《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要求,调整为在申报表格中提供证书号码由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查询比对。
同时,办法还取消了创业资助分两笔发放的规定,调整为获资助单位开立监管账户,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将资助资金拨付至获资助单位在监管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由监管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对资金使用单位提出用款的申请进行审核支付。
「海归经济」助力创新
在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等政策利好吸引之下,大批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深创业发展。截至目前,深圳已连续16年引进留学人员超过千人,且逐年提高,仅2015年就引进7038人,累计引进留学人员超过7万人,总量位居全国第三;有1696人入选市「孔雀计划」,172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引进「孔雀计划」「珠江计划」创新团队82个;建立30个留学人员创业(产业)园,留学人员企业总数达3900多家,年产值千万以上的企业198家,超亿元产值的达59家。
这其中,一大批海归骨干企业,如朗科、迅雷、华因康、柔宇科技、光峰光电、光启、华大基因、诺康医疗、华傲数据等公司已成为深圳自主创新与产业提升的重要力量。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归经济」的发展带动了一大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外国专家来深工作,加速了深圳科技创新工作的蓬勃发展。「他们为创新创业注入了强劲动力,提高了深圳企业科技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促进了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营造了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为深圳产业转型升级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