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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怎么预缴

时间:2016-08-29 10:41:35    作者: admin_cfj    来源:巴中在线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二、国税发〔2009〕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

  (一)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5%.

  (二)开发项目位于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

  (三)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

  (四)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缴的相关信息,玩家有任何疑问应该都能找到答案的,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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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阅读: 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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