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侨房的新出路
南方网讯(记者/利玥漾 通讯员/邱梓喆)花钱买个房,门口多个“房”?赔偿拿3万,房子搬“一半”?为着这事,陈女士愁了好几个月,自家的房子竟然没办法自由进出,这是哪门子道理?
【资料图】
陈女士这套房子
坐落在汕头市金平区镇平路
位于省历史文化街区——
汕头小公园开埠区
这里保留着20世纪30年代
汕头市街区原貌
见证了汕头“百载商埠”的历史
也承载着许多老汕头人
和潮汕侨胞的集体记忆
它是汕头老城的核心地标和文化标志
近年来更成了游客竞相打卡的
“网红景点”
几年前
看到发展商机的陈女士
从一位老华侨手里
购买了一套侨房
并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可到了收房时
陈女士才惊讶地发现
房子不仅被原承租人林女士
二次租给了某公司
还连着林女士家人几十年前
在门口自行搭建的一部分
这“房外房”
正在房屋进出的必经之路上
也像一块大石头堵在了陈女士的胸口
房子问题难以分割
双方闹到了汕头中院
法官收到案件时
陈女士已赔付了3万元给林女士
但房子却只搬了“一半”
“他们说已经搬出了产权证范围,
但搭的部分就堵在门口,
这又是哪门子道理!”
陈女士越说越恼火
对此
林女士也有自己的一番说辞:
“房子外面那部分本身就是我家建的,
我们住着用着这么多年,
怎么现在就不行了。”
针对“房外房”的部分
双方争执不休、互不相让
经认真研究案情
法官发现该案争议的焦点
还在于返还原物的范围
经审理查明
陈女士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
记载的产权面积只有17.02m²
期间经过代管、出租、撤管等多次变动
侨房被相关部门交还原业主时
通知上写的使用面积却是42.22m²
这也导致了陈女士一直认为
自己对多出来的部分有使用权
“这也是许多侨房
现在面临的共同问题。
时间久、变动多、关系复杂,
各说各有理,
常常是剪不断理还乱。”
承办法官分析
一纸判决很难一步到位
理清这个历史遗留问题
也不利于后续的执行
当前最好的办法还是调解
当法官走进案涉侨房时
调解的想法变得更加坚定了:
因年久失修
这座侨房早已变成了危房
没有办法单独拆除
而临时搭建部分
便从房子的“必经之路”
变成了“必争之地”
也成了该案必须破解的难题
为此
法官对双方进行了多次
“背对背”调解
“你们占着的这一半,
虽然不算对方的,但也不能算你的,
当初搭建这部分时本就无凭无据,
现在不管是居住还是作为经营场所,
都是不应该的。”
面对法官说法理、摆事实
林女士和承租方
逐渐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不正当性
态度也逐渐软化
面对陈女士
法官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门口的产权确实不是你的,
一直僵持着房子也用不了,
不如各退一步。”
多次的奔波调解
让陈女士终于放下心结松了口
表示只要对方愿意搬走
可以再适当做一点补偿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陈女士一次性给足4万补偿款
林女士和承租方自行腾退
现在
林女士和承租公司搬走了
陈女士也正规划着房子的重建:
“好好装修一下再出租,
或者自己在这做点小生意,都行。”
看着人来人往的街区
陈女士也满是笑意和憧憬
在百年侨乡汕头,许多侨房因长年被代管或亲邻借用,在继承、租赁、买卖等方面产生许多纠纷。立足侨情民意,坚持能动司法,汕头中院通过“诉前端”促多元化解、“诉讼端”寻求最优解,2022年以来,共审结涉侨及港澳台案件284件,调解涉侨文化纠纷12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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