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仲裁员走进职工服务中心 职工维权律师进驻仲裁院
(资料图)
原标题:泉州市总和人社部门建立劳动争议处理双向联动、双向派驻机制(引题)
仲裁员走进职工服务中心 职工维权律师进驻仲裁院(主题)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李润钊)“从外地返厂,隔离观察期的工资怎么算”“工伤案件仲裁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近日,在福建省泉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的“劳动仲裁服务工作站”,泉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派驻的值班仲裁员耐心解答来访职工群众的疑问。而在当地人社仲裁院的“工会法律服务工作站”内,由泉州市总工会选派的职工维权律师也同时进驻,为职工、工会工作者和基层工会组织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发挥工会与人社部门的职能优势,建立劳动争议处理双向联动、双向派驻机制,是泉州市总工会和当地人社部门不断创新维权服务方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项举措。在泉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王锦东眼中,这是工会和人社部门守护公平的“双向奔赴”。
6月,在泉州一所职业大学从事保洁工作的罗琳因人事调整被解除劳动关系后,该有的经济补偿金却始终没有到手。罗琳想为自己14年的工作“讨个说法”,而学校则对其主张的补偿金计算基数存在异议。这起劳动争议最终因沟通不畅被“拖”进了调解流程。
王锦东认为,罗琳的补偿金之所以久拖不决,关键在于“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始终没有建立起相互信任、平等协商的桥梁”。
“争议一旦进入仲裁、诉讼阶段,就意味着劳动关系双方都要付出更大的维权成本。”王锦东说,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工会和人社部门共同的目标。而在双向联动、双向派驻机制的牵动下,工会出具的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具备了强有力的法律效应,劳动者在人社部门的调解室里也能找到可信赖的“第三方”。如此一来,调解协商就有了相互信任的基础。
在泉州工会和人社部门的双向调解下,罗琳的劳动争议调解只用了不到两个小时,她感叹:“工会和人社部门一起做工作,效率真高!”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享受工会和人社部门双向维权服务的职工达117名,维权金额超过43.8万元,平均调解时效压缩至不到3个工作日。
“工会、人社部门双向派驻,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推动双向联动。”泉州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形成维权合力,两部门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会议、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为平台,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信息互通、劳动争议预警联动,完善了争议调解的沟通机制;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案件探讨、协作调解、旁听仲裁审理等形式的培训合作,共建调解员队伍;通过建立受理联动制度,方便职工就近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