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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任何一个小区沦为公共服务“孤岛”-全球新消息

来源: 深圳特区报 时间: 2023-02-08 11:46:26


(相关资料图)

原标题:不让任何一个小区沦为公共服务“孤岛”

日前,《深圳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住宅区业主委员会职责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印发,明确无业委会的小区可由居委会代行业委会的相关职责,意在解决部分小区存在业主委员会“成立难”“换届难”问题。

民有所需,政有所为。居委会在特定情形下代行业委会职责,不是越俎代庖,而是为了充分保障民生权益、满足民生需求的切实有为之举。

众所周知,住宅区物业管理的甲方主体缺位,不利于住宅小区业主自治和物业服务质量的提升,不仅会影响住宅区的正常运作,在遇到紧急情况和重大事件时,更可能让广大居民的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得不到及时有力的保护。在部分小区业委会“成立难”“换届难”难以短时间解决的情况下,由社区居委会代行业委会职责,是为了在时间上空间上进行“补位”,避免一些小区出现因为业委会的缺位成为公共管理与服务的“孤岛”。采取这样的举措,一方面有利于增强城市的安全韧性,另一方面也可以最大程度地让每一个市民公平地享受到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成果。

需要强调的是,居委会代行业委会职责只是特殊情况特殊时期的过渡手段。《管理办法》首先确定了“非必要不代行”原则,最大限度提高指定居委会代行活动的门槛。《管理办法》还规定了代行业委会职责的权限和程序,根据不同情况划出了代行期限的上限。这些规定确保了代行业委会职责活动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代行”不会“一代永逸”。城市物业管理能力的提升,最终还是要依赖于整个物业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与推进,才能消除因“代行”而有损业主合法权益的顾虑。

虽是“代行”,仍要尽职尽责。《管理办法》增加了住宅区基层党组织对社区居委会代行活动建议权,强调发挥社区党委对社区居委会代行活动的领导地位。这一举措,可以对社区居委会代行活动形成有效领导、督促与监督,进一步保证社区居委会代行活动能够廉洁高效地为社区居民服务,颇具创新意义。(赵强)

标签: 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 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