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费“连环套”亟待监管“连环罚”-环球热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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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续费“连环套”亟待监管“连环罚”
近日,优酷“1元会员”退费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在优酷视频首页弹出的“首月1元”弹窗广告上,有一行小字说明“首月1元/月,后11个月12元/月”,直到点开充值详情页面后,才能看到“开通未达12个月,按25元/月缴补差价”的字样。不少消费者来电称,他们或多或少都有过“被自动续费”的经历,有人想试用却被自动续费,有人想取消订阅却发现步骤烦琐。(见2月8日《法治日报》)
我国《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经营者违反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一定倍数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乃至吊销营业执照等。
然而,时下一些手机APP运营商在显著位置大肆宣传使用相关APP免费或续费缴费优惠等,却在背后偷偷捆绑收费,甚至只给收费选项而没有不缴费选项,或隐藏解绑选项,无疑是在利用信息、技术等优势诱骗消费者稀里糊涂下载使用。这显然属于有意无意使用模糊或使人误解的方式,强制、诱骗消费者与之交易和消费的价格欺诈行为,是诸多法规所不允许的。
近些年有关方面对APP自动续费违法行为,进行了不断的打击,但一些手机APP经营者自动续费“连环套”等乱象仍在上演。对此类APP违规违法经营的连贯惩戒手段少,是重要原因之一。比如近些年工信部每年都公布多批违规手机APP等,其中不少还是一些屡查屡犯的所谓知名公司,这也就说明了相关处理就事论事多,相关连贯惩戒手段少。
APP自动续费“连环套”,亟待监管“连环罚”。比如加大对这类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和连贯处理力度;建立违规手机APP及企业黑名单制度,把屡查屡犯经营企业纳入黑名单,对进入黑名单企业实行经营限权等。要让违规经营得不偿失,不敢再胡作非为。(余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