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丨办好社区食堂 要开源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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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
原标题:办好社区食堂 要开源节流
舒年
近期,个别地方社区食堂出现亏损退场的新闻见诸媒体。尽管不少居民对社区食堂的评价是“平价、距离近”且“干净、放心”,但实际经营者同样面临较大的成本压力,特别是房租和人力成本不低,另外社区里不同年龄,不同口味的居民众口难调,老年人普遍喜欢低油低糖,而部分年轻人则无肉不欢,这让经营者也难以调整菜色。毕竟,社区食堂不比餐馆,可以只针对某一类消费群体。
根据住建部、民政部去年底发布的《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完善社区服务设施,配建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中包括“食堂”。也就是说,社区食堂的定位依然是“商业服务”设施,是一个市场主体,不能完全脱离商业属性和市场规律,不能忽视成本盈亏和效益效率问题。不过,其作为社区便民设施的一部分,也不能只打收支算盘而忽视其的社会价值。换言之,在成本可控,盈利可期的前提下,社区食堂人流兴旺经营有方,会促使更多市场主体愿意参与到社区食堂的建设和运营之中,形成正向循环,最终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正因如此,街道乡镇和社区对于社区食堂不能只管建,更要在促使其实现高质量可持续运营上下功夫。
事实上,社区食堂对于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幸福感是有积极意义的,比如可以有效解决老年人、孩童等群体的就餐问题。其不能被看作是周边餐饮的替代者,而是要有社会服务性质的有益补充者。在实际经营中,相比于完整社区的其他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如便利店、菜店、洗衣店等而言,食堂不论是对场地还是人力的要求都更高,一个社区之内,符合标准可以运营食堂的空闲房屋并不多,在城市中心区域的社区甚至“一屋难求”,食堂厨师作为技能人员,市场工资也不低。而社区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对于食堂所能给予的各项财力帮助,一则确实有限,二则难以师出有名。
正因如此,社区食堂要办好,需要从开源和节流两个层面入手。就开源而言,既然是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是否可以拓展多种经营业态,甚至和便利店、菜店等便民设施集中布局融合发展,是否可以拓宽更多营业模式,比如可否在社区范围内提供外送服务?换言之,其作为一个设施,便民形式可以不局限于做饭本身,消费者也不局限于上门群体。
就节流而言,则要从源头入手。我国城市社区平均居民人数大概在数千人,当然有的社区人口更少。完整社区,并不意味着不考虑人口多寡和小区面积,不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和地理条件,一个社区之内面面俱到什么都要有,什么都要新建,而是要用好既有设施,在步行15分钟范围内,许多设施是可以多个社区综合配建和共享的。《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中也提出,新建社区“要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集中布局、综合配建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既有社区则“可结合实际确定设施建设标准和形式,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补齐短板”。也就是说,就社区食堂而言,其建设也需要考虑不同社区的人口体量和距离等综合条件,利用好既有设施和资源,合理布局,方能节约资源,发挥出最大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