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保护是互联网生活的“刚需”
原标题:隐私保护是互联网生活的“刚需”
如果有陌生人添加你为好友,然后发给你几个文件夹,里面全是个人信息,有通讯录、私密照片、手机里的工作文件等重要内容时,你是什么感受?
【资料图】
近日,有媒体报道,遭受网络诈骗的曾敏(化名),就经受了这种成为“透明人”的恐惧。在对方不给钱就泄露全部信息的威胁下,她半小时内给对方转了十几万块钱。就在她被诈骗的两天前,2月12日,45亿条个人信息泄露的消息在网络上流传。这些数据主要为网购用户的个人快递信息,包括真实姓名、电话与住址等信息,并且出现公开查询渠道。
如果说,以往人们感到自己的隐私被泄露、成为商家精准营销的对象时会不厌其烦,那么近日曾敏的遭遇,则向人们充分展示了网络隐私泄漏的危害——成为滋生网络犯罪的温床,使人们的财产和心理都遭受极大的伤害。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19.16%的网络诈骗案件具有精准诈骗的特征,极大地提高了诈骗得逞的可能性。
同时,当攫取隐私成为一门生意,在社会面引发的其它风险也不容小觑。由于缺乏互联网使用的安全感,人们可能会刻意减少一些互联网足迹,甚至放弃一些互联网实践。早孕的女性可能怕被曝光而不敢网购婴儿用品,一个想要掩盖求职经历的人甚至不愿注册招聘网站,恋爱经历、医美疗养,或者小到日常行程、游戏账号等等,都可能成为一个人在意,并且想要保护的隐私。
显然,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网络生活的安全感正逐渐成为每个人的“刚需”。正如美国互联网研究者凯文·凯利在1994年出版的《失控》一书中预言的,“在所有的东西都相互联结在一起的世界,联结、信息都非常便宜,贵重的反而是隔离、反信息”,这个隔离指的就是私密性。
当隐私成为一种定价销售的商品,在一些社交软件或者暗网中进行交易,而且每个交易群组里都有上万人参与,平均每十秒就有一个新用户进群的情况下,保护个人数据资产“不在网络上裸奔”,让互联网真正成为“信任之网”,显然成为当下互联网健康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
若想让隐私泄漏的风险、以及隐私泄漏有关的违法犯罪数量降低,法律和技术缺一不可。我国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民法典》《网络安全法》,以及保护个人信息的专门立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明确了对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可以明确的是,在外网上进行个人信息交易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范畴,“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由于网络生活中数据权利的让渡无法避免,网络隐私非法侵犯也可能“无孔不入”,在规范互联网数据使用、针对泄露数据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厉惩罚的同时,对泄露造成的个体财产和人身伤害如何赔偿、谁来赔偿的问题,也亟需思考。
网络数据一旦泄露,便很难追回和溯源,如何评估不同类型隐私数据对个人的价值,如何通过技术手段监管数据传播路径和隐私交易行为,从而界定相关方的责任和权利,都是复杂但值得推进的议题。(孙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