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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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自治区接报刑事类警情数同比下降83%;治安类警情数同比下降57%,全区社会大局稳定、治安秩序良好、道路交通顺畅,未发生有影响的重特大案事件,人民群众度过了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平安,是百姓最大的福祉。为了把内蒙古建设成为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全区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犯罪,2022年全区刑事案件较上年下降22%,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过去一年,全区公安机关打掉涉黑犯罪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7个、团伙12个;破获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27起,解救被拐妇女儿童24名;破获养老诈骗案470起,挽损4.06亿元;破获命案积案72起,现行命案连续7年下降;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持续下降,电诈打防“两升两降”态势持续巩固……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进一步筑牢。
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在高举利剑依法打击突出犯罪的同时,全区公安机关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2022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7.1万起,3个派出所被公安部命名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社会治安防控网进一步织密织牢。
今年的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统筹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着力补齐安全治理、社会治理、应急管理能力短板,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内蒙古。
学习贯彻自治区两会精神,关键是要在抓实做实上下功夫。自治区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刘宏表示,全区公安机关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锚定“捍卫政治安全一流标准、维护社会稳定一流目标、保障人民安宁一流业绩、深化公安改革一流效率、锻造公安铁军一流形象”,一以贯之防风险、护稳定、促发展,全力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守好祖国“北大门”、筑牢首都“护城河”的生动实践。
“我们将勇担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政治责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源头治理,大力推动‘乡村振兴警务’等同城乡社会治理体系相适应的基层警务新机制建设。坚持严打严管严防严控方针,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长效,巩固深化‘百日行动’‘双清双打’成果,常态化清剿黄赌毒、枪爆危险物品、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加快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内蒙古。”刘宏说。
为充分发挥依法治国主力军作用,全区公安机关将持续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加强执法监督智能化建设,通过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同时,全区公安机关将加快公安大数据建设、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深化警务运行机制、公安“放管服”、人民警察管理体制改革,开展“抓党建、整作风、强素质、树形象”活动,着力锻造“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过硬公安铁军,以适应公安工作现代化要求。
蓝图绘就,重任在肩,踔厉奋发,勇毅前行。2023年,全区公安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两会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五大任务”,以“抓党建、整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专项活动为牵引,坚决履行好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公安责任,努力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切实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内蒙古日报•草原全媒记者 陈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