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美服务-当前视讯
央广网北京11月27日消息(总台央广记者钱成)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人们生活品质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容貌美、形体美,医美手术也逐渐变得常态化。尤其是每年寒暑假、毕业季,都会出现扎堆整容的现象,“00后”群体甚至已经成为医美消费的主力军。而医疗美容行业在愈加火热的同时,也暴露出很多违法违规问题。
近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下称“修订草案”)进行一审。修订草案对未成年人医疗美容提出了新要求,提到“未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将会带来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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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草案提出,未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意,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的,由卫生健康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未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铁成表示,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来看,医美行业提供未成年人医疗美容服务需要执行更加严格的程序。“对未成年人进行医疗美容做出相应的限制,标志着市场监管对医美行业从事未成年人医疗美容的监管法治化、常态化。”
吴铁成指出,部分医美整容机构为了商业利益,刻意隐瞒医疗整形的隐患和风险,夸大整容效果,诱导未成年人冲动消费,存在很多隐患。吴铁成说:“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整形美容问题没有做出特别明确的规定,导致对未成年人整形美容现象的监管法律法规依据无法适应行业发展。一旦整形失败,会给未成年人带来不可逆转的健康损害。”
此前已有包括上海在内的多个城市针对未成年人医疗美容,制定了地方性的条例规定。吴铁成认为,医美行业的监管呈现出更加严格的趋势。“政策正式实施之后,监管机构须严格监督医美机构执行‘监护人同意’制度,只有在监护人充分知晓风险的情况下,才能提供相应服务,对于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也需建立起民事、行政乃至刑事的全方位监管体系。”
近年来,部分医美商业机构扩大盈利,纷纷盯上青少年,大肆宣传所谓的“抗衰要趁早”。于是有不少青少年小小年纪就接触了热玛吉、水光针等美容项目。
对此,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主任医师黄绿萍认为,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没有完成,以及审美没有成熟稳定之前,最好不要接受整容手术。“水光针、热玛吉、光子嫩肤,一般定义为抗衰项目,在30岁之前,这些项目考虑的余地不大,没有任何益处。弊端是容易操作不当,如果打得太严重,会起水泡,可能会有一些并发症,这属于治疗带来的风险。”黄绿萍说。
不过,也有一部分整容手术越早做效果越好,比如唇腭裂,就需要在早期进行治疗。单侧唇腭裂,建议婴儿在3个月时进行修补;双侧唇腭裂则是在6个月时进行修补。
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主任医师王永前表示,出于对手术安全以及身体伤害程度的考虑,割开式双眼皮、隆鼻等创伤较大的整容手术都不建议18岁以下的青少年做。而一些微创整形项目,比如打瘦脸针、脂肪填充等,虽然伤口小,但也建议等成年之后再考虑。
王永前说:“比如前一段时间有人做‘猩猩耳’,就是在耳朵上要有一个尖角,但实际上这是一种畸形的美,这种畸形的美往往不会持久,自然的才是美的,不要去做一些有损于健康的手术,这是对美最基本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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