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此前印发通知,要求明年8月前,北京执行政府定价的景区一律不得上调门票价格。昨日,市发改委和市旅游委联合发布《关于本市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简称《通知》),将对景区门票价格开展专项整治。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降低不合理、虚高门票价格;并引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适当降低偏高的门票价格。
包括对旅游者开放的各类景区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北京市对旅游者开放的各类景区(游览参观点),包括免费开放的景区,重点是“3A”级以上景区。现行价格制定、调整及执行过程中问题较突出的游览服务,可纳入本次专项整治范围。
《通知》显示,今年11月起至明年6月,将是清理整顿阶段。
具体而言,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降低不合理、虚高门票价格。各级价格部门对定价权限内所有此类“3A”级以上景区,逐一开展运营收支情况调查和成本监审,按《通知》规定相应调整门票价格,于明年4月底前落实整改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引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适当降低偏高的门票价格。对价格明显偏高、社会反映强烈的景区,由价格主管部门开展运营收入、成本调查,并会同旅游主管部门共同约谈经营者,提出合理确定、适当降低门票价格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布。相关工作于明年6月底前完成。
严控上调景区门票价格
据悉,价格主管部门将对所有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特别是2012年以来新制定或调整价格的“3A”级以上景区的门票价格,进行全面梳理。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将于今年年底前落实整改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通知》还提出,将严控新出台上调景区门票价格方案。
对经营者或有关方面提出上调价格意见,尚未公布调价方案的,要中止出台,推迟至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再履行调价程序。
对已印发文件公布上调价格方案、尚未正式执行的,由价格主管部门对照《通知》规定重新审核。不符合规定的,按《通知》中关于纠正违规调价、降低不合理虚高价格的规定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将实行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门票价格水平惩戒联动。旅游主管部门将门票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作为景区等级评定和考核指标。发现价格违法违规,于1个月内做出给予警告或降低、取消质量等级的处分,对集中检查发现问题的景区,于明年3月底前完成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