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报道,当地时间7日晚上,在位于美国圣地亚哥I-8高速公路上,一辆由中国游客驾驶的本田CRV 因违章驾驶而被圣地亚哥警局警员“强制停车”,然而中国游客并不知情,于是警方展开了长达20分钟的高速追捕,最终CRV竟然在高速公路正中间停下。
最终,警方认为车上是一家三口来美旅游的中国游客,驾车者持有中国驾照,不熟悉美国道路习惯,因而没有向他们开具罚单,仅给了口头警告,并赠与车上小男孩一枚警员贴纸并击掌表示安抚。为此,不少美国民众纷纷提出质疑:戏码虽温情,但警民上演的这一幕是否合乎法律的要求?
针对这一疑问,来自加州高速巡警(CHP) 公共信息员Josh Nelson 说:在高速公路上被交警拦下的车辆,通常会被警方依照违规的情形给出传票罚单(Citation)、书面警告以及口头警告。
毫无疑问,按照加州交通法规,被警方追捕车辆上的乘客和驾车人的做法都是不合乎规定的,例如:驾车人看到警灯亮起未停车,最终没有将车子停在路肩上而是停在高速路中间,而后又从车子里走出来等等行为,都理应被给出传票罚单或者书面警告,但是如该事件中现场警员的做法,也是在法理之中的。因为在执法现场,对于未能按照警方表示立即停车的情形,执法警官会给出自己的专业判断——该驾车人是否涉嫌蓄意逃逸。
然而,在该事件中,当警员与车上乘客简单交谈后,发现车上的三个人明显是临时在美的游客,对当地法规尤其是遇到警察之后应该怎么做没有了解,因此可以判定他们不应属于蓄意潜逃,所以对他们网开一面是可以理解的。
不过,来自加州DMV 公共信息办公室的ArtemioArmenta 也明确表示,加州DMV是承认任何国家、地区和外州具备司法效力的部门所签发给该地区居民的驾照的。但如果民众的身份不是临时(Temporary)游客而是居民(Residential),就必须要在10日之内到DMV 申请加州驾照。
另外,Armenta 也重点强调了DMV 驾驶手册中对“收到警方强制停车指令”后驾驶员应该配合警方的合理做法。首先,驾驶员注意到警车给出的停止信号后,无论是否能立即停车,都应该首先打开右转向灯表示注意到了警察的指令。
而后,将车子向右行驶,向右侧路肩靠近,即使车子起初是行驶在最左侧的车道,也必须尽量将车子最终完全停进右侧路肩上。第三,不准再使用电话,并同时要关掉车子内的音响设备和收音机。第四,除非是警员指挥车子上的人下车,否则车内所有人员必须留在车子内部等待检查。第五,车子内驾驶员以及所有乘客都必须将手放置在清晰且可以被警员辨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