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一日游严重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扰乱首都旅游市场秩序。财经委员会认为,通过增加一日游交通专线,完善一日游公交服务,提升更为方便快捷的交通服务能力,可以逐步缓解目前一日游供需矛盾。对造成本市一日游市场乱象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出禁止性规定,有利于更好地规范一日游经营行为,并为执法部门查处打击非法一日游提供更为明确的执法依据。
草案修改稿
本市支持企业利用综合客运枢纽和客运场站,开设通往重点景区的一日游交通专线,完善旅游公交服务,增加发车站点。
开展一日游经营或者服务,不得冒用正规旅行社、公交运输企业等名义,在公共场所旅馆、公交站牌、互联网等处发布一日游虚假信息,非法揽客;不得擅自在一日游行程中加价、更换景区、改变游览方式增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得以欺骗方式引导旅游者进入购物场所购物;不得诱导旅游者购买假冒伪劣、质次价高的商品等。
经营一日游产品的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通过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填报团队服务信息,并向旅游者、导游、旅游客运车辆驾驶人员提供旅游电子行程单。旅游电子行程单应当包括提供服务的旅行社、导游、旅游客运经营者、客运车辆和驾驶人员的信息,景区及游览时间,就餐点和购物店的名称及具体停留时间。
规定城区民宿客房不能超过5间
财经委员会认为,民宿在经营规模技术标准等方面应当有别于普通旅馆业。对于民宿的开业条件,在保证旅游者旅游安全的前提下,应当结合本市旅游业发展实际,适当降低门槛、控制经营规模。因此,民宿的客房数主要参照旅馆业行业标准,并参考了其他地区有关民宿经营规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