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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法院:依法执行有力度 信用修复有温度-焦点日报

来源: 河南商报网 时间: 2022-10-27 16:59:49


【资料图】

河南商报见习记者 周美娇 通讯员 姜燕

近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执行标的额达500余万元的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依据被执行人的申请,及时开具信用修复证明。既保障了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又为被执行人企业纾困解难提供了帮助,得到了双方企业的高度认可。

原告湖北某经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唐河法院公开审理后做出判决,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货款500余万元及利息。2022年9月9日,因被告某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偿还货款义务,原告湖北某经贸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某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未能及时履行的原因是其上游工程款未按时到位所致。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履行,愿意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待上游企业将工程款结算后立即偿还申请人。由于案件的执行对企业信誉等方面造成一定影响,该公司负责人同时提出请求,希望法院能够进行协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执行法官得知此情况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并多次电话联系第三方企业,帮助被执行人追要到期债权。10月21日,被执行人在收到第三方企业支付的工程款后立即将本案的货款及利息共计500余万元通过转账的形式支付给申请人。该案执行完毕。为减轻被执行人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的影响,帮助企业度过危机、纾困解难,切实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唐河法院经审核认定,该公司满足信用修复条件,为该公司开具了《信用修复证明书》。

该公司负责人感慨地说:“这个政策非常人性化、非常及时!信用修复后,我们在这个困难的时期可以正常获得资金支持,正常参与行政审批,我们有信心渡过当前难关了。”

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唐河法院坚持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和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双管齐下,让依法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标签: 被执行人 工程建设 有限公司 经贸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